屬性列舉法(Attribute Listing)
屬性列舉法(Attribute
Listing)
概念
屬性列舉法,也稱特性列舉法,此法強調使用者在創造的過程中觀察和分析事物或問題的特性或屬性,然後針對每項特性提出改良或改變的構想。
屬性列舉法特別適用於老產品的升級換代。其特點是將一種產品的特點列舉出來,製成表格,然後再把改善這些特點的事項列成表。其特點在於能保證對問題的所有方面作全面的分析研究。
通過將決策系統劃分為若干個子系統(即把決策問題分解為局部小問題),並把它們的特性一一列舉出來。將這些特性加以區分,劃分為概念性約束、變化規律等,並研究這些特性是否可以改變,以及改變後對決策產生的影響,研究決策問題的解決方法。
實施步驟
1.將物品或事物分為下列三種屬性:
(1)名詞屬性:全體、部分、材料、制法。(2)形容詞屬性:性質、狀態。(3)動詞屬性:功能。
2.接下來進行特徵變換。
3.再提新產品構。依變換後的新特徵與其它特徵組合可得到以下新產品。
其思想基礎是:創造發明的成果並非無中生有,而是通過對舊事物的某些屬性加以改造而成。此法 的要點就是要求創造者全面而細緻地 列舉舊事物的屬性,逐一審查,並根據自己的創造目的改變某些屬性,使舊事物變成新事物。故此法被廣泛運 用於事物的改進和革新中。
案例
水壺的屬性
1.名詞屬性:整體—水壺。部分—握把、柄、蓋、蒸汽孔、壺身、壺嘴、壺底。材料—耐酸鋁、鐵。製法—沖壓法、焊接法。2.形容詞屬性:性質—輕、重。狀態—圓。3.動詞屬性:功能—燒水、裝水。區分出事物的屬性之後,再針對每一種屬性提出新設想。
總結
一般而言,東西會持有許多的屬性,列舉某一物品所有屬性,針對某一物品屬性來創造思考。該物品的每一個屬性都可以被分開加以增進或改變。 屬性列舉法是一種掌握問題所得的分析技術。 如果問題區分得愈小,就愈容易構想其各種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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